建筑工地的現場安全管理應依照國家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河北省等地方的有關規定,全面做好該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1、腳手架認真審查施工單位報送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須返回施工單位進行修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未得到批準以前,不允許開工;
2、監理人員將每天對腳手架(移動腳手架,門式腳手架)工程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指出并責令整改;
3、對工地出現的所有不安全的隱患,監理人員將書面通知施工單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4、對安全隱患,若施工單位遲遲不能按監理通知單要求進行整改的,或在有關安全隱患的部位(工序)繼續堅持施工的,監理人員將發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對安全隱患限期整改完畢同時通知建設單位,要求建設單位協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5、經監理人員多次指出,施工單位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人員將及時向當地質監分站報告;
6、通過工地施工例會,及時協調安全隱患中出現的有關難點、要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